20日下午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唯冠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庭审,法院未当庭宣判。
富邦公司之前曾以唯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、且资不抵债为由,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唯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。今年3月,深圳中院裁定驳回富邦公司请求。富邦公司不服一审裁定,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。
在20日的庭审中,上诉人富邦公司认为,被上诉人唯冠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包括IPAD商标在内的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具备清偿能力,且该商标已经抵押给银行,也没有提供该商标或者其他资产的评估报告。唯冠公司则认为,该公司还具有固定资产以及“IPAD”商标等无形资产可以清偿债务,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请求广东高院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裁定。
广东高院当庭未宣判。广东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,合议庭会依法认真审查有关证据材料,审理进程和结果会对社会公开。
唯冠公司在2000年1月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IPAD上报,并于同年6月21日获得注册。目前,唯冠公司与美国苹果公司、IP发展公司的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正在广东高院二审审理中。
专家表示,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,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,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富后,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。因此,此次广东省高院审理破产清偿申请备受关注。
针对有媒体报道称“广东高院宣布将推迟IPAD商标权属案纠纷的裁决”,广东高院表示与事实不符。广东高院从未对外宣布上述消息,该案也不存在推迟裁决的问题。